在疫情防控期间,滦南法院民事团队利用“电话+微信”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
甲某驾驶四轮拼装车追尾乙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乙某的小型普通客车又与丙某的四轮拼装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且乙某车上的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三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 遂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认真阅看案卷,并通过电话与三方当人事取得联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办案人员及时建立调解微信群,并线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就赔偿费用、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