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
与大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不同的是,这起案件发生在没有摄像头的场所,也就是说双方之间是否发生了碰撞、发生了什么样的碰撞、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无法直观的被呈现出来。其次,由于案发现场较为偏僻,往来行人比较少,没有目击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再者,这起案件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没有明确双方之间的责任划分,这就给法官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众所周知,法庭审理是一个通过各种证据无限接近并还原事实的过程,而在上述情况下,审理工作只能陷入困境。因此,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网上调解工作,希望通过双方的互相理解使这起案件得到和平解决。
起初,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坚决。原告作为此次事故的受害方坚决认定被告应该全额赔偿其损失,而被告则认为其并没有与原告发生碰撞,赔偿损失是没有依据的。网上开庭后,双方仍然各持己见,无法进行沟通。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作为中间人分别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工作,耐心解答双方的问题。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这起案件在波折中被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