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冯秀玲、徐冬梅、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常委会主任马建权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等文件。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政府县长尚晓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雪原,县人民法院院长鲁亚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禄,县监察委副主任王宇伟,部分县人大代表,相关报告人和拟任人员列席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