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16时00分,在河北省邢台市威县G340(东子线),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刘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经威县交警大队受理,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此案中,刘某只有交强险,王某的车辆损失已经超出财产赔偿限额,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某提出对车辆损失进行诉前鉴定。
该案由道交中心受理后,当天即通知被告鉴定事项。并定于7日后质证并选择鉴定机构。并在送达手续同时告知被告如果走鉴定程序,会产生一定的评估费等,损失会继续扩大,回去可以考虑一下。在被告接收手续的第三天,原告方打来电话,表示被告私下主动找其商谈赔偿事宜,为了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愿意一次性赔偿原告超出交强险的损失。中心工作人员当即通知双方第二天来中心交接。经过一番调解工作后,双方当场交接,被告支付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103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此番鉴调一体处理模式,在威县法院道交中心已属常见,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努力。双方为了减少诉累,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一般都会讲纠纷化解完毕。未来,威县法院道交中心将会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诉前化解工作,,推进诉源治理,更好地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