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9个月的考察,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亮(化名)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再一次见到小亮母亲时,检察官发现她望向小亮的眼神多了份欣慰。
2021年的一天,小亮在某羽毛球馆更衣室看到一个衣柜没有锁门,里面放着一块手表。家境并不富裕的他便偷了手表卖掉,获利3000元。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小亮系初犯,案发后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他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但是,小亮的母亲却对检察官说:“你们直接把他关到监狱里面去吧!”
原来,小亮家境贫困,父亲常年患病,家庭收入全靠母亲打工维持。常年辛苦的劳作让小亮母亲的脾气有些急躁,对小亮也缺乏耐心和管教。联合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开展家访后,检察官向小亮母亲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职责,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
发出《督促监护令》后,检察官针对小亮的特殊成长经历制定了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小亮的妈妈也由最初的抵触无奈,变为主动与小亮沟通。同时,检察官联合社工组织、社会爱心组织在考察帮教期间为小亮找到了一家爱心企业,从事物流工作。工作后,小亮将工资交给母亲补贴家用,并主动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这个家庭的生活逐步走向了正轨。
据了解,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积极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评估,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合力开展帮教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1人次,联合各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2人次,均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