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副主任张俊华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孙世岩、石跃辉、郝卫东、王广恒、范庆法,秘书长田振东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胡克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孟根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主要或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并讨论了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听取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