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事发当日21时许,故城县交警大队在郑口镇运兴街路段开展夜查行动中,一辆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区域。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人并未理会,径直向前行驶,后被前方交警拦停。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排查仪对该车驾驶人排查检测,结果为91mg/100ml,已涉嫌醉驾。面对已达醉酒值的检测结果,驾驶人武某竟然辩称是喝荔枝茶喝的。
交警依法带武某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对武某的血样进行检测,结果为96.05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对武某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11月29日,驾驶人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故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驾驶人武某承认了自己当日中午喝了约半斤白酒,晚上又喝点啤酒的饮酒事实。
12月12日,故城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武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