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杨占起、赵晗出席会议。副区长李青,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主任、副主任和委员21人,实到会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个别代表辞去区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相关事宜;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讨论通过2021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名单及表彰决定(草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会议指出,各位委员要按照会议日程安排,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做好人代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人代会的各项议程。要带头执行大会各项纪律,严守纪律规矩,给其他代表做好表率。要带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建言献策,为抚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抚宁建设贡献人大智慧。
会议决定:秦皇岛市抚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