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是我们法律人总会遇到的“老朋友”,虽然常见但其中的问题也值得深思。近期,曹妃甸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自原告到法院起诉至原告收到被告欠付的货款仅花了十天左右的时间。
原告甲公司出售给被告乙公司一批货物,被告乙公司却一直未支付货款。原告甲公司曾多次向被告乙公司催要贷款,但都未得到相应答复,无奈只能诉至法院。
原告甲公司到法院起诉后选择了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且各证据之间能形成证据锁链,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负责诉前调解的工作人员拿到案件起诉材料之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了解情况,被告认可欠付原告货款,并说明只是暂时资金紧张所以未及时支付。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多次居中调解纠纷,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终于将全部货款支付给了原告。原告收到货款后,向负责调解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到法院办理了撤回起诉的手续。
在一些事实较为清晰诉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中,诉前调解程序简便、快捷,并且因其程序的非正式性而具有灵活和简易的特点,使当事人省心、省时、省钱,既节约了司法资源,缓和诉讼的对抗性,体现公平、公正,又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人:张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