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明耀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丁顺生根据法律规定列席会议并就一件刑事案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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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2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案件承办人列席会议。据悉,今年以来,省检察院派员出席省法院审委会30余人次,对社会关注、疑难复杂和有争议的案件深入发表意见,对法院审判质量既给予了监督,又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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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耀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省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了系列措施,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审判委员会就案件及审判重要事项做出的通报,坚持抄送省检察院。全省法院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不断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立足司法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进一步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接受诉讼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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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顺生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检法两院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对检法两院统一司法理念和司法尺度,共同推进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有序推进,列席人次、列席议题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今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严格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意见,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秉持客观公正义务发表法律监督意见,不断提升监督水平;要持续加强检法之间的沟通交流,凝聚司法共识,推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