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出台《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慈善之城、善美保定”。
在培育慈善主体方面,《措施》明确,市级层面建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保定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级部门协调,市、县上下联动慈善工作机制。将市、县级慈善协会打造成为机构完善、网络健全、联动高效的平台和抓手。加快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加强行业交流,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通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
细化参与慈善事业渠道,《措施》指出,将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参与京津冀慈善事业协同发展,探索京津冀慈善工作一体化助力共同富裕合作方式,争取更多慈善资源向保定汇聚。广布慈善网点,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街区、慈善公园等,形成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平台。丰富捐赠形式,鼓励慈善组织依法开展义拍、义卖、义展、义演等活动,推动慈善捐赠由捐钱、捐物向捐技术、技能、知识产权、服务等形式拓展,发展互联网公益慈善,创新网络众筹、手机捐赠等新型募捐方式。鼓励社会协同,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群团组织、企业、民间慈善力量、群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实现慈善捐赠常态化、多元化、全民化。
激发慈善活力举措,《措施》强调,将鼓励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公证机构、保险机构、主流媒体,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保定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制定慈善事业优惠政策清单,依法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助老、助幼、助学、助医慈善活动,打造一批符合保定定位的公益慈善项目品牌。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服务、扶贫济困、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等政府购买服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慈善组织。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法链接慈善资源,促进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融合发展。通过建立慈善激励制度、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开展慈善表彰奖励活动,让“行善光荣得尊重”成为行为导向。
此外,《措施》还细化了加大宣传力度、传承创新慈善文化、推动慈善文化融入日常生活3项弘扬慈善文化举措,明确了加强政府监管、内部治理、社会监督3方面慈善事业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