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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院调解显温情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2-11-22 17:17:28

  近日,滦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方撤回起诉,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中,被告岑某驾驶其朋友唐某的轻型货车在县城境域内与原告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事故作出认定,认定被告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李某多次向被告岑某、唐某请求赔偿其经济损失未果,遂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并对被告唐某的肇事车辆申请了保全。

  滦南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在查阅卷宗时发现,原告李某的车损尚未经过鉴定评估,起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际损失,遂询问其是否申请车损公估。原告李某表示公估程序耗费时间较长,且会扩大诉讼成本,希望法庭帮助其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办案人员在与被告方沟通时了解到,被告的车辆也有损失,但被告的车辆没有投保保险,且原告的车辆仅投有一份交强险,遂从双方损失互抵的角度调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均认为对方主张的车损过高,互不信任,争执不下,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此情况下,办案人员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提出双方均到4S店对各自车损询价的建议。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告唐某同意给付原告李某3500元,并将从李某所投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获得的理赔款2000元一并给付给原告李某。原告李某当场撤诉,并申请解除对被告唐某车辆的保全,被告唐某不再就其车损向原告李某索赔,双方握手言和。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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