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行政争议纠纷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的组织调解和桥西区检察院的监督见证下,进行了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充分体现了桥西法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的良好效果,促进了“官民”和谐。
原来,当事人李某在国外求学多年未归,李某母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李某名下一套房产向某小额贷公司进行了抵押贷款,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之后某小额贷公司又将债权转让他人,直至被法院判决以涉案房屋优先偿债,李某才得知其房屋已被抵押。李某认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抵押登记行为违法,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抵押登记。
为进一步促成争议化解,桥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齐立霞认真阅卷,了解了案件的基本事实,督促行政机关对此起纠纷的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规审查,同时在桥西区检察院的积极参与下,多次与行政机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行政机关与当事人李某达成和解,李某主动撤诉,该行政争议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