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小长假到来之际,人们兴奋不已,而劳动者最关心的是加班和加班费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常常口头通知劳动者进行加班或者放弃假期进行工作。当发生劳动薪酬争议时,劳动者往往陷入“空口无凭”的尴尬情境。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一定要提高证据意识,从工作点滴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加班前的证据保留。当用人单位在工作群、微信群通知劳动者加班,或者在单位张贴加班人员名单、发布假期考勤制度等信息时,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截屏或者对名单进行拍照。如果遇到口头加班通知,一定要在接到通知后,向主管人员确认加班事宜并进行录音。
二是加班时的证据保留。劳动者在加班过程中往往会着力于工作进度,忽略加班过程的证据。在加班时,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考勤签到数据、指纹打卡记录、换班交接记录、加班期间的工作安排,或者对加班事项的邮件、电话记录进行保存。完成加班工作后,要及时向主管人员确认自己加班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保留加班过程的证据。
三是加班后主张权利的证据保留。如果劳动者加班后,用人单位并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或三倍工资,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时应当注意录音留取证据,或者由同事出具自己加班的证言,导出加班通知和加班工作的事实、考勤记录、交接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劳动仲裁或起诉时主张合法权益。
【法院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超出八小时之外的时间,都属于加班,周末加班又无调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又无调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三倍工资。只要是合法手段都可以保留相应的加班证据,不仅仅局限于上述手段,但是需要劳动者注意:证据一定要形成完成的链条,不要让自己辛勤的汗水成为孤证,让自己的劳动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