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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大:让立法“飞入寻常百姓家”

来源:全国人大  2021-9-26 9:31:28

  立法这件事,在很多人眼里是神秘的。但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在立法中的全面贯彻,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自己可以“影响”立法——美好的愿望、合理的建议,都成为了法规的一部分。

  2020年9月,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提醒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的条款内容就体现了一名大学生的建议。

  2020年8月,该法规起草组走进石家庄学院征求修改意见时,大学生李丽提出:“许多饭店规定了最低消费金额,消费者为了达到这个金额,点的有些菜实际上是浪费掉的,建议增加‘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这是河北省民主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努力推动形成新时代高质量地方立法。

  为推进民主立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制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规程、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等10余项制度,实施法规案通过前常委会委员评估立法项目、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以及关于加强法规草案集体审议的意见等。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明确要求本省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修订《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强调要充分发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等内容。

  把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

  “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从法规项目立项到法规起草,从草案审议到评估论证,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说。

  2021年6月28日至2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一行,赴衡水市开展衡水湖保护立法调研。图为调研组现场察看卫千渠进水闸口引水情况。

  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过程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扩大立法项目的来源,改变由政府各部门报送立法项目的单一模式,建立起多层次征集意见与嵌入式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是向省委、“一府一委两院”、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二是向全省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立法咨询委员、立法专家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集意见建议。三是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深入到基层一线进行全面调研,科学论证,从源头上确保法规立项更接地气、更聚民智。

  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袁任新介绍,2021年列入一类立法项目的《衡水湖保护条例》,就吸收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建议。“我们基于衡水湖对京津冀区域生态系统的重要作用,以及引水河道流经多个市县,地级市难以协调的情况,在多次调研、科学论证后,将其列入立法计划。这是区域性法规上升到省本级法规的典型代表,更是开门立法的生动写照。”

  2021年8月30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一行深入到街道、路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就电动自行立法情况进行调查问卷,对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数据统计。

  一个显著的变化是立法从“单一起草”变为“合力推进”。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法规起草调研工作,分专业、有重点地组织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等参与立法;对涉及综合性、全局性等事项的立法项目,由专委会或法工委自主起草,或联合政府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共同起草,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联合起草制度。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从立项到出台,凝聚着全省人民的智慧。自2018年列入立法计划,并确定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后,省人大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修改小组,20余次集中修改;8次赴省内外调研;3次公开征求意见;2次书面征求意见;赴11个设区的市面对面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多次在省委主持下开展立法协商,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意见;赴北京召开立法论证会。特别是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先后11次举行协同立法工作会议,最大程度推进条例立法协同。这些体现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刘汉春说。

  2020年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赴北京就《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商务部、中国城市金融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出席会议。

  另一个显著的变化是立法从“单一动作”变为“多方联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精细化立法路线,综合运用座谈、听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做好论证、调研、评估等工作,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多轮次邀请与法规案有关的机关、团体、专家、人大代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参与。

  对《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的公开听证,是首次在网上召开听证会,300余名网友进行实时互动,收集意见400余条。

  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孙日华说:“在听证会现场,一名网友提出,只有让人才安居,才能让人才留下来、留得住。为此,我们在法规中专门作出了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规定,明确了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和方式。”

  让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全过程

  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在法规立项、审议、修改等各环节,征求代表意见,倾听代表呼声,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反映到法规条款中,真正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人代会会议上提请审议法规案逐渐成为河北省人代会的常态动作。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是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来,首次在一次大会上通过2部法规,更是首次通过2部生态文明类的法规。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是围绕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部法规。河北省人大代表刘艳红说:“把百姓的意见反映出来,让群众的心声跃然纸上,实实在在感受到人民当家作主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6月2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网上立法听证,这也是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网上听证。

  此外,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邀请28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他们有的是基层干部,有的是企业代表,直接在常委会发出民间声音,受到代表们一致好评。

  建立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并向常委会分管领导报告联系代表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442位,其中,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56位。通过上述机制,密切了人大代表同常委会的联系,提出意见建议的途径更加畅通,参与立法工作更加富有实效。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16件意见建议、31件议案全部按时办结,涉及的18件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0件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

  让百姓给立法提意见的渠道更畅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张培林说。

  例如,围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开展调研30余次,涵盖省内主要河流、矿山、草原、林地、湿地,面对面征求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当地百姓的意见;确定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道天骄社区等13个单位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听取群众、基层单位和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建议。

  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实现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前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公开法规草案及说明,向社会征求意见。2018年以来,就56件次法规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民生领域立法33件,占出台法规总数的62%,其中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学校安全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一经立项,便受到全省上下高度关注。”河北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李景辉说。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杨金深说:“普通百姓广泛参与到地方立法活动中,有效推动法规体现民愿、集中民智。比如,在制定《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时,有长城保护员提出县与县交界的地方容易成为长城保护的漏洞。为此,我们专门作出‘毗邻的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分段管理责任’的规定。”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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