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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大常委会:以“三个聚焦 ”让人大司法监督更有效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1-8-2 16:28:02

  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公平正义。

  一、聚焦法治晋州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抓住关键环节,加快法治晋州建设步伐,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使法治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构建起多元化法治监督格局,为促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全力推进创建“无黑”晋州。先后两次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通过实地察看槐树镇政府、槐树派出所、新世纪商城警务站、公安局打击犯罪实战平台,深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履职、执勤备勤和指挥协调情况,听取了晋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于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在思想认知、宣传发动、部门协作、业务学习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助力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

  为了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晋州。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两法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向100名市人大代表、30家企业负责人发放征求意见函,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实地查看、明查暗访、汇报座谈、现场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贯彻实施情况。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为了有效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促进晋州市普法规划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了“七五”普法专项视察,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监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司法系统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十户普法宣传员”、木兰有约、法律扶贫、法律护企普法志愿者队伍,推动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在全社会形成了守法光荣的法治氛围。晋州市司法局注册的“晋州普法”头条号,荣获了全国首届“四个一百”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和全国最具影响力司法行政头条号。

  二、聚焦社会关切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始终恪守为民情怀,使人大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监督选题来自人民、监督过程依靠人民、监督结果为了人民,始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围绕城区交通管理、停车场、停车位设置、校车管理、学生上下学安全、公安交通警察执法等9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办理情况,有效促进了问题解决,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针对如何更好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涉法涉诉方面信访案件,组织人大代表先后5次,深入到晋州市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对涉法涉诉信访中的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讨论研究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的为群众服好务,先后开展了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基层司法所、民调组织及司法信息化建设、司法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公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视察调研,助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聚焦创新实践 ,推进监督制度建设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石家庄市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委两院”重点工作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任免工作,加强日常监督,以创新实践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及时作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决议决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审议通过了《晋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晋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等相关办法和决议决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委两院”提请拟任命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任前考试、任前谈话及任职资格审查,全面了解拟任人员的工作经历、群众基础、主要政绩、法制观念、民主意识和执法执纪情况,同时坚持任免事项常委会票决制,当场公布票决结果,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有力提升了他们的法律意识。

  认真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法官、检察官的任前考察任命到任后履职监督的延伸、强化跟踪问效,先后4次随机抽选了25名法官、18名检察官,通过阅卷审查、旁听庭审、履职评议等程序,对“两官”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书面通报所在单位,激发了“两官”工作活力,提升了履职服务水平。

  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了强化备案审查制度贯彻落实,首次将“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修改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制作了备案审查登记册、备案呈批卡、审查意见表,细化了审查标准,确定了统一入口、双线审查、统一出口的分工合作多层审查机制,切实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实现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障了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晋州市人大 秦聚才)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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