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第一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委员会组成人员7人,实出席7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会桥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办法》;以“争做合格的新时代基层人大代表”为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印发了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有关法治方面的文件汇编。
张会桥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对今后法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全体组成人员,必须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必须把“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和落实到法制委员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定监督议题、开展监督活动,要注重围绕县委中心,服务全县大局,要坚守人大政治定位,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
部署落地落实。二要扎扎实实学业务。把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当作“必修课”认真研读,牢记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熟知履职的程序和方法,熟悉掌握必备的履职知识和工作流程,为履职行权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三要认认真真履好职。正确处理好单位本职和人大工作的关系,把人大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立足本职岗位,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多联系代表和群众,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做好百姓的代言人。要提升工作标准,提交的意见和建议要抓住问题关键,强化执行力,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