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副主任王相仁、陈洪波、王永威、邵二玲、张矛、陈玉亮,秘书长毕忠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政府副市长张海川,市监察委员会、市法检“两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部分市人大专委会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决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种子市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举行了就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