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辞凿凿说自己“有关系,能够办理公租房”,结果还真有不少人上了当,钱打了水漂不说,所谓的公租房也没有办下来。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30名被害人的诈骗案。
39岁的刘某因个人债台高筑,便利用经常到朋友尹某店里闲聊的机会,设想如何“搞点钱”来偿还债务,时间久了,一个“生财之道”便在刘某脑海里形成。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间,刘某谎称其是某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父亲是军队转业干部,弟弟也在政府部门工作,自己可以为他人办理公租房。逐渐得到他人信任后,共计有30人被刘某通过微信、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骗取22万余元。案发后,刘某在某小区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