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修改完善《保定市白石山景区管理条例(草案)》,4月28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调研组赴涞源县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霞参加活动。
当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白石山景区进行实地调研,听取有关人员对景区管理总体情况的介绍,并对景区基础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详细了解了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就《保定市白石山景区管理条例(草案)》(二审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和改革、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13个有关部门和白石山景区管委会、白石山景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根据工作职能,结合白石山景区实际,围绕条例文本的组织结构、内容逻辑、语言规范、主体责任、管理事项及法律责任的设定等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白石山景区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完善立法工作中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高质量的法规。三是坚持以“小切口”为重点,增强立法针对性、突出地方特色。市人大法工委会后要认真研究、梳理、吸纳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充实完善《条例(草案)》,务求法规真管用、能落地,切实推动白石山管理进入法制化进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文广旅局,涞源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