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对该市中考工作进行部署,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的成绩发布进行规范。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等。
初中学校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排名、中考升学率等信息。
此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并会同宣传部门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