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调解了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法官释法论情,为当事人解开心结,赵强(化名)与何东(化名)之间一场历时四年之久的矛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效率和温暖,法官的热心、诚心与耐心赢得当事人的称赞。
2017年赵强通过中介与何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何东的一套房屋,总价款110万元,签订合同当天,赵强支付定金2万元,三日后支付首付款20万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后办理公证时赵强向何东支付剩余尾款。谁知事情一波三折,当他们欲办理公证时,公证处因故暂停办理业务两个月,导致房产公证一直未办理。见此情形,赵强想与何东解除合同,要求何东退还定金及首付款,却遭到拒绝。四年间,双方为此事多次协商未果。今年2月份,赵强将何东诉至法院。
桥西法院行政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助理冯晶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分析双方矛盾焦点。何东称,赵强一直想解除合同,但几年过去,房屋价格下跌了十几万,何东认为是赵强未履行约定造成的损失,要求赵强赔偿,但双方就损失数额以及退还购房款的时间僵持不下,始终未达成一致。
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看到双方为了此事拖延了四年之久,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纠纷,法官助理冯晶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进行调解,条理清晰地向双方讲明各自应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赵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尾款,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何东损失。而何东在知道赵强拒绝履行合同后未采取措施及时止损,且已经占用赵强首付款长达四年之久,再拖下去,只会影响房屋的买卖。
在法官多番调解下,终于打破了案件的僵局,双方认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同意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何东自愿减少赔偿请求数额,何东退还赵强购房款16万,这一起长达四年之久的房屋买卖纠纷在一周内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