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出行的一项重要交通工具,遍布于大街小巷,与此同时盗窃电动车案件也屡见不鲜。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张鑫(化名)偷盗电动车,半个月内疯狂作案5起。
张鑫是一名90后,2014年3月曾因抢劫罪被判四年八个月。出狱后,他靠打零工度日。2020年,迟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张鑫,竟动起了偷盗电动车的歪脑筋。打定主意后,张鑫便网购、自制作案工具,在2020年5月至6月间,疯狂盗窃电动自行车五辆。得手后他均以一百多元的价格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日常开销。2020年6月,受害人报警后,张鑫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鑫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归案后,张鑫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鑫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