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教育

教育部:校园欺凌屡教不改者 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

来源:教育部网站  2021-1-28 12:04:44

  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持续深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日前,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本次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纪律处分、训诫、转入专门学校等惩戒措施。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是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五是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加大家庭教育力度。

  六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预防、考评、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通知强调,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部署;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责编:陶影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