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法治时空

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一次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背后的故事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1-12-2 16:24:50

  被告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某十字路口时与原告骑的电动车相撞,致使原告电动车损坏。经过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由被告负全责,原告无责任,但双方在赔偿方面并没有达成一致,于是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法院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运用调解的方式让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彼此的矛盾,但在双方调解成功的背后,其实是法院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的成果。

  第一幕

  工作人员:“您好,我是高新区人民法院的……”

  被告:“打住,你这是骗子吧,我可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小心我举报你。”

  工作人员:“……”

  调解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这不,刚与被告联系上又被认为是诈骗电话,一句话没说完电话就挂断了,弄的工作人员也是一阵无语。

  第二幕

  工作人员:“您好,我真的是法院的,你是不是前段时间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我就是负责您这个案子的工作人员,我了解了一下,咱们这个案子事实认定都比较清楚,双方也只是赔偿问题有纠纷,我想通过调解的方式大家好好沟通一下。”

  被告:“原来是这样,那你别跟我谈,我不出面,你去找保险公司谈吧。”

  虽然这回成功与被告进行了交流,但被告一直拒绝出面进行调解,表示有什么事去找保险公司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第三幕

  工作人员:“我刚才已经跟被告沟通过了,他说希望您这边先出个赔偿方案,咱们这边作为赔付方,尽量给原告这边一个合理的赔偿。”

  保险公司:“我们这边对赔偿项目都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原告能提供多少证明材料。”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快化解纠纷,法院工作人员决定先联系保险公司,看能否谈下一个合适的赔偿额度。

  第四幕

  工作人员:“您好,我已经和被告、保险公司都沟通过了,如果您想尽可能多的获得赔偿的话,需要您尽快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开具的各项费用证明尽快整理好,同时请您注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部分不合理的赔偿请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原告:“行,那我赶紧去准备准备材料。”

  刚跟保险公司撂下电话,工作人员又开始跟原告进行沟通,告知原告尽快将各种费用证明准备齐全,并缓解对立情绪,希望三方达成赔偿协议。

  第五幕

  工作人员:“您好,原告准备的材料都在这里了,您看一下,今天叫您过来主要是一起商量商量,给原告确定个合理的赔偿数额。”

  保险公司:“行,我看一下证明材料,如果都符合要求的话赔偿额度是可以商量的。”

  在收到了原告递交的证明材料后,工作人员又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双方就赔偿额度进行反复商讨,经过一个上午的商讨后,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了一个初步的赔偿协议。

  第六幕

  工作人员:“您好,我已经和原告跟保险公司都沟通好了,确定了一个赔偿额度,您看这个金额合适吗?另外也和您说一下,作为过错方,不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有对原告支付一定赔偿的责任。”

  被告:“行吧,这个数额也行,既然你都联系好了,那就按这个协议来吧。”

  在与保险公司商讨完赔偿数额后,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的拨通了被告的电话,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希望能达成调解协议。最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同意来到法院进行调解,原告、被告、保险公司三方在现场达成协议,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这是高新区人民法院最普通的一次调解,但阅卷、确定调解思路、与各方沟通、梳理案情,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法院工作人员倾注大量的精力。“力求尽自己所能,最大限度的帮助每一位当事人解决心头烦事”——这是每一个法院人的工作准则。高新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调解优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编校:李鸿泽

责编:檀旭涛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查验系统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