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通过熟人认识了被告,被告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借款只用一个月,表示愿意支付利息一万元。原告即为被告转账20万元,被告也为原告出具了借条。但约定的还款时间过后,被告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原告经了解,被告目前存在众多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借款数额巨大。被告只偿还了原告部分利息后,其余本息即未再支付。原告经催讨未果,只得起诉于法院,但即使原告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也可能面临判决不易得到执行的风险。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忌贪图高利向外出借资金,须知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