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满意而归。
2019年某日,原告甲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正常行经“沿海线一杨柏线”马庄子路口时,与被告乙驾驶的无牌照黑色珠江二轮摩托车横穿时撞击,致使原告受伤。此事故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一大队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诉至法院。
本案主办法官先后前往交警队及伤者家中调查,并调取相关卷宗,全面了解事故的发生相关情况。起初原、被告就赔偿问题争议较大,互不相让。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循循善诱,终于使双方冷静下来,心平气和的进行协商。最终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人身损害6万元,原告对此事故赔偿不再提出异议。至此,纠纷顺利化解并当庭给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
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一起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财物损失,更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严重的甚至会致人死亡,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所以,每个人在驾驶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驾驶的习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