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杜俊强 通讯员王梦瑶)近日,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举行了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仪式邀请了涉罪未成年人家长、青少年社工等,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和训诫谈话。
检察官对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小杨——宣布了不起诉决定,结合社会调查,剖析了其走向犯罪的原因,并分别由家长、检察官进行谈话教育,告知了涉罪未成年人在以后学习生活中应当遵守法律,积极向上。
据了解,小杨为未成年人,其参与盗窃的行为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符合法定的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综合考量案情、未成年人性格、家庭状况和帮教条件等,同时征求了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意见后,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限内,承办案件检察官定期要求小杨递交思想汇报,并多次通过微信、电话、面谈等方式,与其本人及其家人沟通,及时了解其心理变化和学习情况,结合自身体会,给出正确的学习方法和面对压力的经验,并详细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帮助小杨在考察期间能够及时调整心态、缓解压力以及更好认识自己的错误。经过考察,小杨调整了心态,能够更好的进入学习状态,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并被同学们选任为班长,积极帮助老师处理班级事务,加入中国共青团,成为一名共青团员。鉴于其优秀表现,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也向小杨父母发放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反思过去监护不到位原因,加强对孩子监护教育,引导家长“用好家风、好家教解决孩子的问题”,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此次宣布教育,贯彻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给予了改过的机会。武安市未检检察官衷心希望,通过各方共同的努力,为每一个迷路少年点亮灯塔,助推其回归社会,走上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