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冯秀玲、徐冬梅、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常委会主任马建权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法院部分法官和县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马建权要求,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人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尽快融入到人大这一崭新角色上来;要认真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组织的各项监督活动,依法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与代表和选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做好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副县长季树军,县人民法院院长鲁亚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禄,县监察委副主任王宇伟,部分县人大代表,相关报告人和拟任人员列席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