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要求,坚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1日凌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此次活动中,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协调指导庭庭长纪兰生、省高院协调指导庭法官王会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宝军等上级法院领导亲临指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媒体人员共7人全程见证了此次行动。
凌晨5点30分,全体参战干警在法院广场列队集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协调指导庭庭长纪兰生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活动中充分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出动干警77人,警车14辆,拘传4人,传唤12人,涉及执行案件18件。通过全体参战干警的努力,共计执行完毕8件、部分执行到位10件,到位金额998802元。
自9月17日“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结案672件,执行到位金额8866.41万元。海港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董春来提示我院涉案申请执行人,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查证属实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同时,督促我院涉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勿存侥幸心理,不逃避、不隐匿,避免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名单,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尴尬境地。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攻克一批难啃的“骨头案”,充分运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坚决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行为,暴力抗拒等行为,确保“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走深、走实,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