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告刘某和被告左某离婚后不久,原告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的房屋进行分割。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受理该案后,认真查阅卷宗,对房屋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经调查,该房屋系农村平房,平时一直由左某单独居住,刘某并未在此居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与左某均表示想要该房屋并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在对房屋价值上,双方存在意见分歧。找到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办案人员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在法庭办案人员的调解下,被告同意将房屋归原告所有,由原告给付其房屋折价款10万元。为了保证双方当时人的利益,同时考虑到案涉房屋的实际情况,切实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柏各庄法庭办案人员又到案涉房屋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被告于当天从案涉房屋处搬走,将房屋交付给了原告。同时,为防止被告居无定所,法庭工作人员又与被告左某的两个女儿取得联系,两女儿均表示愿意为左某解决住处并保障其生活。
至此,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