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甲某因生活所需,向某银行申领信用卡使用,拖欠银行本金五万余元未还,银行遂将甲某诉至滦南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利息及各种费用,共计八万余元。庭审前,滦南法院办案法官详细了解甲某的个人经济状况、偿还能力及原告的诉求,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从诚信和法理角度告知甲某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劝导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建议银行根据甲某的实际还款能力,放宽还款期限,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分批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既为甲某减轻了沉重债务,又为银行追回了欠款,达到了双方“共损”变“共赢”的效果。
法官提醒:当下,信用卡消费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消费方式,使用信用卡要坚持理性消费,信用卡欠款要及时还清,切勿掉以轻心,否则会影响个人信誉,陷入信用危机。(常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