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古稀老人赵某为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送来一面写有“公正严明、为民解忧”的锦旗,以示对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原告赵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刘某、白某诉至滦南法院。原告赵某系青龙移民,妻子患病,靠饲养生猪维持家庭日常开支。2014年在赵某在养猪期间,被告刘某安排司机白某去赵某处收购生猪,并向赵某出具了带有被告刘某签名的33742元欠条,后因刘某背负各种债务,欠赵某的33742元购猪款一直拖欠未给付,严重影响了赵某一家人的生活。
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受理此案后,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原告赵某与患病妻子情绪激动,阻拦被告刘某不让其离开,并要求其给付所欠购猪款,后被告刘某选择报警。面对这种情况,滦南法院柏各庄法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一边安抚原告赵某夫妻情绪,一边做被告刘某思想工作,后被告刘某表示会尽快筹齐欠款,并先行给付了原告赵某1000元,双方当事人离开法庭。当事人离开法庭后,为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柏各庄法庭又兵分两路,多次做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为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一起长达六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