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魏吉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了全省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通报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议精神(书面);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书面)》;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人大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讨论研究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效。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坚守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带头讲政治、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严守纪律规矩,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