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就《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保定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宣传工作召开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霞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组织新闻发布会、发表宣传文章、制作招贴画、拍摄宣传片、印制宣传册、组织培训班等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是保护传承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立法,《保定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与百姓息息相关,社会广泛关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宣传好两部法规。一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精心部署好下一步工作。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两部地方性法规“六个一”宣传工作有序开展。三要注重效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两部法规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勇主持会议,并就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