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计划部署会,对做好《衡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的有关立法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刚做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要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好市委常委会和市人大主任会议精神。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双组长制领导责任制,重视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我市立法人员工作合力,提升立法质量,努力开创新时代衡水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严格进度安排,提高立法效率。法规草案起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制定具体的立法工作计划。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工作进度的督促、协调,尽可能将立法重大问题解决在起草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委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指导起草单位做好法规草案文本的起草工作。
会议要求,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各单位要始终把立法质量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水平,坚持不抵触原则,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确保法规有效实施,有效发挥立法工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