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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助力民事审判监督工作

来源:《公民与法治》第333期   作者:陆京慧  2020-11-27 10:12:42

  “法院要严格依法审理好各类民事再审案件,健全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情况分析通报制度,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检察院要加大工作力度,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希望形成民事审判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公平正义……”

  2020年9月23日下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如何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纷纷提出建议。

  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审判是最后一个环节。

  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裁判不当的案件,用以纠正那些因证据、时限不足及当事人、审判人员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错误裁判,以维护司法的公正。所以说,审判监督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事关司法公信力和裁判权威,对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助力法检两院提升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水平。

  发现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

  “民事审判监督制度设计的目的就是发现有可能发生的错误、纠正判案中已经发生的错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王大为认为,人大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使民事审判监督成为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道牢固防线,在民事审判监督领域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为加强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监督,河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河北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

  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河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调研组,赴石家庄、廊坊、保定、邯郸开展民事审判监督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呼声。调研组听取了所到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所作的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分别与一线办案人员、人大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和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召开了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办案法官、检察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察看了部分基层法院立案大厅和执行指挥中心。

  在走访、座谈中,调研组发现,自2018年以来,虽然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职能作用,依法立案审查、审结了一批民事审判监督案件,但是,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疑难问题。

  首先是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法官不重视当事人的利益关切,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其代表人的意见,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个别人还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其次是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办错案的法官追究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追究,未能起到吸取教训、总结反思、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三是审判监督纠错功能发挥不充分。绝大多数民事再审审查案件以驳回方式结案,使一些存在问题的案件未能进入审理程序;特别是同案不同判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公信力。四是法检之间配合制约不够。有的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未在法定时限内裁定再审、变更开庭时间不通知检察机关、不向检察机关送达再审裁判文书;检察机关调取电子卷宗难,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回复率低;有的检察机关怕得罪人而不依法提出再检察建议、抗诉……

  这些问题,严重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

  开出破解审判监督难题的良方

  2019年11月26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法院所作的全省法院民事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结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交的调研报告,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建议。

  亲历调研的王大为认为,在一些基层法院,一审上诉率是90%,二审申诉率是20%。这说明一审的定分止争作用发挥得远远不够,这反映出审判监督程序没有发挥有效作用。由于民事自由裁量权较大,一些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审判监督、法律监督不够有力,出现了一些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对此,“两院”应该高度重视和警惕,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履行审判主体责任、法律监督主体责任,通过制度去严格规范,通过监督去大力纠正,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朗朗乾坤。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鲁平说,大量的民事审判案在上诉、驳回过程中,占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他建议,提高一审、二审审判质量,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开展检查、视察,旁听庭审等活动,促进司法的公正公开。切实落实司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在宣传教育方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海波认为,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正司法,就要注重宣传,把每一个典型案例的审判情况宣传出去,让群众从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制宣传,从源头上减少因为不懂法而形成的案件,以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在完善制度方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力红建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畅通诉讼服务通道,采用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为不便前来立案的群众开辟立案“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管,严把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质量,通过完善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制,增强办案法官的工作责任感,提升办案质量。

  河北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贾春梅建议,检法两院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严密制度安排,探索建立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对再审检察建议的审查,要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相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在程序设置上留出检察官与法官的沟通空间,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统一法检两院的法律认知,减少法官在审查阶段对再审检察建议处理的随意性,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为推动全省法院、检察院切实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满意度,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

  首先,要提升政治站位,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公平正义,教育法官、检察官牢固树立正确的审判监督理念,坚持依法纠错、有错必纠,坚决纠正有错不改、拖延推诿的“痼疾”。第二,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让每名裁判者都负起责任,实现审判管理监督不越位、不缺位、必留痕、必担责,切实改变“护短、护丑”心理,对徇私枉法、司法腐败“零容忍”“重惩处”。第三,要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纠错机制,让每个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正裁决。统一裁判标准,确保法律正确适用,通过定期进行案件质量分析、类案指导、发布典型案例、探索“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等,坚决避免同案不同判。第四,要加强法律监督和配合制约,让每起错案都能有效避免和及时纠正。全省三级法院、省检察院要切实负起执行法律、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分析研究,强化工作衔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每起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审议意见详细具体,富有操作性,对提高民事审判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实现审判监督工作质效提升

  河北省法院、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进全省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河北省检察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依法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例如,发生在30年前因环境污染造成张某某身患癌症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得到改判;孙某为儿子贷款作担保却变成父子为素不相识之人借款担保100万元的担保责任纠纷案,经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得到改判,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

  河北省法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民事再审案件制度,审监二庭庭领导承办与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达到全庭案件总数的50.91%。省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监督体现原审裁判情况“晴雨表”的作用,加大对错案的责任追究,尤其是对再审改判案件的追责力度。今年1至8月份,全省法院民事审判领域共有25人因办案责任被追责。

  在落实审判监督纠错机制方面,河北省检察院采取积极措施,针对法院同案不同判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例如,沧州市检察院发现两级法院在“出借银行账户”的事实及责任认定方面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裁判结果多样的情况,向法院发出类案监督的检察建议,促进全市两级法院统一裁判尺度。河北省法院实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审监业务法官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信息平台,按要素对类案和关联案件进行检索,发现存在的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公正司法,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为加强法律监督和配合制约,河北省法院切实优化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及时将审查处理结果和法律文书寄送检察机关。为更好地接受法律监督,省法院还邀请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和民事抗诉案件。河北省检察院与省法院专门召开“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双方针对在办案中存在的办案理念不统一,再审标准、抗诉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确定了定期交流机制,切实解决法检配合不够问题。

  2019年以来,河北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提出抗诉65件,法院审结34件,改变原审判决18件,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在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法检两院把落实审议意见有机融入到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有效确保了审议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两院要切实重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形成民事审判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履职尽责,避免出现错案、瑕疵案,依法公正、公开高效办好每一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今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个案评审、案卷分析等方式加强监督,共同守住、守好公正司法的底线防线。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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