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邢人常办〔2020〕45号),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检查组到巨鹿县开展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组由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3名市级人大代表、5名县级人大代表和1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分局工作人员等组成。
交叉检查组严格按照邢人常办〔2020〕45号文件确定的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通过听取巨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检查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巨鹿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经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报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6+1”联动监督办公室。
巨鹿县人大和县政府对此次交叉检查高度重视,巨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等县领导,巨鹿县政府办、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商粮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县政府副县长李尚鹏汇报了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其他参会部门对各自分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分别汇报,并与交叉检查组的代表座谈交流。随后,交叉检查组到巨鹿县富强加油站、喜德来万象城、黑一橡胶、小吕寨联合治超点附近的尾气检查点、松运汽车保养厂等点位开展了实地检查,认真了解巨鹿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结合现场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
下一步,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检查组将持续对巨鹿县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已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还有同类问题,以及检查发现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