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指导督促清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完成省、市、县委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相关任务要求,清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全县农村坑塘的视察调研和科学论证,指出实现全县农村坑塘的联网蓄水是全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应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进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近日,清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行农村坑塘联网蓄水的决定》。《决定》重点对编制全县农村坑塘联网蓄水规划,合理设置埋设管道线路,搞好坑塘整理、整修、整治和管理管护,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引水蓄水能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力求《决定》的可行性。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决定》持续跟踪督办,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深化省人大“6+1”联动监督活动成果,努力实现全县河渠湖塘四季有水,融会贯通,水润清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