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 (冯锁生)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靳某某等7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靳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靳某某、靳某伟(另案处理)的组织指挥下,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多起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及其他犯罪活动,该集团在石家庄市区租房子作为聚集点,以帮他人索要债务和索要本人高利贷为名,多次实施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和打击报复等其他个人目的,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另还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该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和“软暴力”等手段,在藁城区、无极县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攫取非法利益,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石家庄市栾城区法院对此案的审理高度重视,提前制定审判工作预案、押解方案和后勤保障方案,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审判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开展。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事项充分发表意见。部分被告人亲属参加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依法、严谨、有序。因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