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于近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院党组高度重视,由院长曹敬东亲自部署,圆满地解决了一件重点难点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执行某村委会申请执行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占用原告某村委会土地上的铁塔及配套设施,判决生效后被告由于其他因素无法履行法律义务。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4日进行强制拆除行为,并邀请两位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活动。上午9时当执行团队和两位政协委员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唯一能够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于昨晚被破坏,大型工程车辆无法入内,拆除工作遭到阻碍。面对如此意外情况,带队法官立刻按照预案与政协委员、村、镇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立即决定现场修路。至11时许利用碎石铺出了一条临时道路,使两台大型机械得以顺利进入现场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执行团队干警全程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最终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施工,顺利拆除了五十余米高的基站铁塔及其配套设施。(供稿人:赵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