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会勇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统一审议了《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草案)》,并对《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了审查。
会议指出,要发挥好统一审议作用,维护好法制统一,注重统一审议实效,切实提高法规质量和效率;要学习好、落实好全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省本级法规、批准的设区的市法规符合上位法要求,加强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法工委要根据法制委的审议意见认真修改,充分吸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不予吸收的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修改完善,确保各项议题顺利提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