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我省将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全省人大系统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充分履职,服务河北改革发展大局。
根据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将大力实施创制性立法,紧紧围绕“三件大事”,聚焦我省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等突出矛盾和短板,安排了多项创制性立法项目。同时,要求市级人大常委会立足本地实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科学确定法规项目。县级人大要积极关注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难点,以决定、决议等形式推动和服务本地改革发展。
在实践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开展三项联动监督。据介绍,我省将全面跟踪监督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一法三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省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三大领域20个方面72项整改任务落实。针对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扶贫办等7个被评议职能部门各自的整改任务,组织不少于25%的五级代表对整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议。
我省还将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要求市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制定民生实事票决制实施办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每个环节,科学高效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将开展专项工作常委会满意度测评,测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在4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着力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建强办公室、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等综合办事机构,设立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等3个左右工作委员会。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专职专干,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并明确工作人员。健全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明确主任和工作人员。同时,将普遍建立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县乡人大代表每年要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述职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每年进行口头述职评议的代表人数不少于总数的20%,届内全部县乡代表至少参加一次口头述职评议。
为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实施,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各级人大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有节。要引导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参与活动,确保整体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