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是两位年轻的女孩,也是合租一套房子的室友。孰料王某趁张某把手机落在自己屋的机会,把张某手机藏了起来,之后利用张某手机收取验证码,登录张某的支付宝,盗走张某4千元。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9月7日晚上10点多,张某到王某屋里聊天,张某走后,王某发现张某将手机落在了自己床上。看到张某手机,王某起了邪念,将张某手机关机后藏在了阳台的角落里。张某洗完澡后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就到王某屋里寻找,王某称没有见到,打张某手机提示已关机。第二天上午,因为王某曾给张某转过钱,知道张某支付宝账号,王某用自己手机登录张某的支付宝账号,试了几次密码都不对,王某就将张某手机打开,利用找回密码的功能,用张某手机收取验证码,在自己手机上成功登上了张某的支付宝,从中取出4千元用来还了自己的贷款,之后将手机关机丢在了马路上的垃圾桶内。张某手机被偷,支付宝内4千元又被转走,张某急忙报了警,并通过支付宝客服了解到,一个叫王某的人曾尝试登录她的支付宝。几天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并让家属积极赔偿了张某的损失。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的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对被告王某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最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